产假工资谁来发?

最新修订 | 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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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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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产假工资谁来发?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产假工资谁来发?

一、产假工资谁来发?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二、陪产假正常发工资吗

陪产假期间是会正常发工资的。

具体如下:

1、若是用人单位有为职工买生育保险的话,职工休陪产假期间的工资则由用人单位向相关部门申请。

2、若是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购买生育保险,那职工在休陪产假期间的工资则是按照职工合同工资的标准来支付。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三、婚假工资照发吗

婚假工资会照发。如果职工被批准婚假的,其工资会按其原工资水平来发放,但是婚假期间的车船费等费用,则由职工自理。而婚假的期限,一般是由单位酌情给予一到三天的假期。

《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第一条

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第二条

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第三条

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由职工自理。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产假工资谁来发?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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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后财产归属
1、办理离婚登记时,如果民政部门查明双方确实属于自愿离婚,且已经达成书面协议,便会颁发离婚证书。此时,离婚便具有法律效力。
2、要注意的是,一方在离婚之后所购买的房产为其个人财产。
二、复婚前办下房本房子归个人
1、离婚后购买且一次性付款,在复婚前就取得房产证的,毫无疑问房产是个人财产。因为根据《物权法》规定,在房产证上登记的人是谁,房子就属于谁。离婚期间以个人名义买的房子,当然属于个人财产,而且根据《婚姻法》规定,该房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2、复婚后共同还贷归谁不明确如果是按揭购房,复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房产归谁现有法律没明确规定,司法审判实践中争议较大。
3、目前,最高人民正在制定《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倾向于将此情况认定为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对方参与还贷,同时也对房屋增值做出了贡献,在离婚时,房产所有者除归还对方还贷的部分外,还可就增值部分给予对方适当补偿。
三、假离婚离婚协议无效
1、离婚协议所要处理的财产仅限于夫妻共同财产(涵盖夫妻共同债权债务),离婚后取得的个人财产不是也不应是它所要约束的范围。
2、因为以离婚为名欲多购房的行为,是《民法通则》第58条所规定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无效民事行为。
3、任何规避法律,损害国家、公共利益的协议都不受法律保护,应被认定为无效,发生争议后受损害的只能是当事人自己。只要是在民政局领了离婚证,法律上认定的关系就是离婚,所以办假离婚证买房后房产归谁,当然是谁买的归谁,即使以后夫妻双方复婚了,房产也不一定归双方所用,所以假离婚买房要慎重,如果有人想要办理假的离婚证,
首先违法
其次也会被发现,即使买房成功,在法律上既不认可也不受保护,以后引起纠纷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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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后财产归属
1、办理离婚登记时,如果民政部门查明双方确实属于自愿离婚,且已经达成书面协议,便会颁发离婚证书。此时,离婚便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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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后购买且一次性付款,在复婚前就取得房产证的,毫无疑问房产是个人财产。因为根据《物权法》规定,在房产证上登记的人是谁,房子就属于谁。离婚期间以个人名义买的房子,当然属于个人财产,而且根据《婚姻法》规定,该房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2、复婚后共同还贷归谁不明确如果是按揭购房,复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房产归谁现有法律没明确规定,司法审判实践中争议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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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因为以离婚为名欲多购房的行为,是《民法通则》第58条所规定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无效民事行为。
3、任何规避法律,损害国家、公共利益的协议都不受法律保护,应被认定为无效,发生争议后受损害的只能是当事人自己。只要是在民政局领了离婚证,法律上认定的关系就是离婚,所以办假离婚证买房后房产归谁,当然是谁买的归谁,即使以后夫妻双方复婚了,房产也不一定归双方所用,所以假离婚买房要慎重,如果有人想要办理假的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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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产假发工资吗?
休产假要发工资的,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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