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单位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知道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会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在这个阶段需要耐心等待相关部门按程序完成认定工作。
(二)认定完成后,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会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在此期间可以准备好相关后续材料,以便鉴定工作顺利进行。
(三)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出来后,若是单位先行垫付费用的情况,社保经办机构一般会在1到3个月内把赔偿款打到单位账户;要是没有单位垫付等其他情况,赔偿款会打到职工本人账户。要留意账户动态,及时确认赔偿款是否到账。
(四)要是遇到复杂情况,比如对工伤认定或劳动能力鉴定有异议等,时间会延长。这种情况下,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复查、复议等工作,按照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和信息。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