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申请时机。若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会使合法权益受难以弥补损害的,可在提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有管辖权法院申请保全;仲裁过程中,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
(二)准备申请材料。需提交书面申请,提供相应担保,还要有证明保全必要性的相关材料。
(三)等待法院裁定。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审查,作出是否准许保全的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