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待遇:
如果因工伤需要治疗,只要治疗工伤所产生的费用是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以及住院服务标准的,那么这些费用就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那里获得支付。职工在工伤治疗期间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费用凭证,以便顺利申请报销。
(二)停工留薪期待遇:
在停工留薪期内,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不会发生改变,还是按照之前的标准来发放,并且是由所在单位按月进行支付。职工要明确停工留薪期的时长,和单位保持沟通,确保自身权益。
(三)伤残待遇:
要是工伤后经过鉴定构成了伤残,就可以根据伤残等级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而对于一至四级伤残的情况,除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外,还能够按月领取伤残津贴。职工要及时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按照规定流程申请相应的补助金和津贴。
(四)工亡待遇:
如果职工因工伤不幸死亡,其近亲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近亲属要了解申请这些补助金的具体流程和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
(五)辅助器具安装费用:
当职工因工伤需要安装辅助器具时,会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相关费用。职工要确保安装的辅助器具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并且保留好相关的费用票据。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相应伤残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等。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