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部分
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职工因工伤进行治疗和康复所产生的合理且必要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这确保职工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和康复,减轻其经济负担。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因工伤住院期间,会有相应的伙食补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这笔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如果工伤职工需要到统筹地区以外的地方就医,产生的交通和食宿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也会予以支付,方便职工获得更好的医疗资源。
因工致残相关费用:若职工因工致残,会依据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相关费用。比如伤残程度较重的,获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相对较多,这是对职工因工伤导致身体残疾的一种经济补偿。
(二)关于用人单位支付部分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要按照原工资福利待遇支付工资。这样可以保障职工在治疗期间的基本生活收入,使其不至于因工伤而失去经济来源。
护理费(若工伤保险基金未支付):如果工伤保险基金没有支付护理费,那么用人单位需要承担这笔费用,以确保工伤职工在需要护理时能够得到相应的照顾。
五级和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对于五级和六级伤残的职工,用人单位需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为这部分职工提供长期的生活保障。
(三)两者的关系和作用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部分和用人单位支付部分共同构成了工伤赔偿体系,不存在谁赔偿更高的绝对比较。工伤保险的目的是分散企业的工伤风险,当职工发生工伤时,通过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部分费用,减轻企业的经济压力。同时,用人单位也承担相应的支付责任,两者相辅相成,总体是为了充分保障职工因工伤遭受的损失,使工伤职工能得到全面的补偿和救助。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