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认定环节:
单位要在事故发生后的30日里,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去申请工伤认定。要是单位没有按规定申请,工伤职工本人、他的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在1年内是可以直接去申请工伤认定的。在申请的时候,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像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事故发生的相关证明材料等,这样能确保申请顺利进行。
(二)劳动能力鉴定环节:
在认定为工伤之后,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来确定伤残等级。像手腕骨折这种情况,有可能会被鉴定为不同的伤残等级,例如十级伤残,但具体的等级还是要以最终的鉴定结果为准。进行鉴定时,要配合相关机构的检查和评估,如实提供自身的伤情和恢复情况等信息。
(三)赔偿环节:
如果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赔偿主要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支付。支付的范围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以及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要是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那用人单位就得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来支付赔偿。比如伤残等级为十级的,会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数额是7个月的本人工资。职工要注意收集和保留好相关的费用凭证,以便顺利获得赔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