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环节
农民工在工地受伤后,一般要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是用人单位没按规定去申请,那么工伤职工本人、他的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那天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那天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二)材料准备
认定工伤的时候,需要提交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要是没有劳动合同,不过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话,可以通过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证据来证明这种劳动关系。
(三)赔偿确定
工伤认定完成之后,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来确定赔偿数额。要是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费,那就得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相应的工伤赔偿费用。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