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业病诊断与鉴定:
如果怀疑自己得了职业病,要及时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申请诊断时,应当提供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等相关资料。对诊断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通过专业的鉴定程序来明确是否为职业病。
(二)确诊为职业病且认定为工伤后的待遇:
1. 医疗费用支付: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不用担心符合规定的治疗费用没人承担。
2. 停工留薪期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保障了职工在治疗期间的生活和经济来源。
3. 护理责任: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单位要安排好相应的护理工作。
4. 伤残待遇:根据伤残等级,职工有可能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伤残待遇。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补助金标准。
(三)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情况:
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不会因此落空,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