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原工资福利待遇”的范围。它涵盖职工在受伤或患病前正常出勤时应得的各类收入,像工资、奖金、津贴等都包含在内。这能确保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的生活水平不会因伤病而大幅下降,维持其基本生活保障。
(二)确定“原工资”的具体标准。一般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来确定,如果合同里没有明确约定,那就参照职工实际的工资收入情况。实际工资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等组成部分。比如职工每月工资由3000元基本工资和2000元绩效工资构成,停工留薪期就应按5000元发放工资,保障职工权益不受损。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