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工伤认定方面:
即使工厂未购买工伤保险,职工也能够申请工伤认定。按照规定,要是符合工伤认定条件,职工所在单位得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是单位没按这个规定去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费用承担方面:
一旦认定为工伤,原本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相关待遇,像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就都得由工厂来承担。
(三)权益维护方面:
如果工厂拒绝承担这些费用,职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