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停工留薪期工资:
停工留薪期工资按照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的原工资通常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单位应足额发放工资,保障职工的生活和权益。
(二)关于伤残津贴:
1. 若评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其中,一级伤残的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2. 五级、六级伤残的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五级伤残的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三)关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有所不同,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三级伤残为23个月等(各级别不同)。实际情况中,具体的补助金数额还需要结合当地的工伤保险政策等因素综合判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根据不同伤残等级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