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商解决是比较温和的方式,劳动者可主动与单位沟通,清晰表明自身诉求,争取友好解决,拿到拖欠工资及赔偿。
(二)劳动监察投诉能借助相关部门力量。劳动监察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后,单位如期支付就无需额外赔偿;若逾期,会责令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加付赔偿金。
(三)劳动仲裁或诉讼是有力途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因单位未及时足额付酬,单位要付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付一个月工资标准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