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工伤认定方面
上班途中骑电动车撞人确实一般不属于工伤情形。工伤认定通常要求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原因受伤,或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等特定情况。而骑电动车撞人是自己主动实施的行为导致他人受伤,并非自身遭受交通事故伤害,不符合工伤认定的基本条件。如果想要申请工伤认定,需要符合法定的工伤情形才可以,像这种撞人行为从性质上就不符合相关要求。
(二)关于民事侵权赔偿责任方面
撞人行为可能会涉及到民事侵权赔偿责任。在这种情况下,首先需要确定事故责任的划分。一般可以通过交警部门等相关机构进行调查和认定,根据事故现场的具体情况,比如双方的行驶路线、是否遵守交通规则等因素来确定责任比例。确定责任后,就需要按照责任比例来承担相应的赔偿数额。赔偿的范围可能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如果造成伤残)等相关费用。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等。而骑电动车撞人不属于上述规定的工伤认定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