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申请时间:
若由单位申请工伤认定,需在事故伤害发生当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当日起30日内提出申请。这是为了确保工伤认定能及时进行,保障职工权益,也便于相关部门调查核实情况。
要是单位没有按规定申请,工伤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1年内直接提出申请。这样即使单位存在疏忽或其他问题,职工的权益也能得到保障。
(二)准备材料方面:
工伤认定申请表要填写详细,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都清楚地写出来,这能让审核部门快速了解事情经过。
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很关键。像劳动合同是最直接的证明,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等也能作为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以确认职工与单位之间的雇佣关系。
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是认定工伤的重要依据,能确定职工的受伤情况或职业病状况。
(三)提交申请和审核:
要把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后会认真审核,根据审核的结果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负责安排相关人员配合工作,据实提供情况和证明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