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部分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比如,若职工本人月工资为5000元,那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就是5000×7 = 35000元。此费用是对职工因工伤导致伤残的一种经济补偿。
2.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与伤残就业补助金:当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时,工伤保险基金需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则要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差异,这是为了保障职工后续医疗及再就业的相关权益。
3. 其他费用: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实际发生的费用,按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例如,职工因工伤住院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用人单位应予以承担。
需注意,具体赔偿标准会因地区不同有所变化,且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工伤认定情况计算。若出现争议,可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