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单位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如下:
1. 责令补缴与加收滞纳金:若单位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责令其限期参加,并补缴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例如,若欠缴1万元,每日就需加收5元滞纳金,随着时间推移,滞纳金数额会逐渐增加。
2. 逾期不缴的处罚:若单位逾期仍不缴纳,将处以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这是对单位不遵守规定的严肃惩处,促使其履行缴费义务。
3. 补缴后的费用支付: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相关费用、滞纳金后,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需依照《工伤保险条例》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4. 未参保的工伤责任:若因单位未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