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停工留薪期工资:按员工受伤前正常工资标准来支付,一般不超12个月。要是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以适当延长,不过延长时间不能超过12个月。
2. 医疗费:治疗工伤的费用,只要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以及住院服务标准,就从工伤保险基金里支付。
3. 住院伙食补助费: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给住院的职工发伙食补助费。
4. 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再报经办机构同意后,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5. 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时,由所在单位负责。护理标准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