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公司受伤报了工伤后,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支付。这个基金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时,是以职工因工作受伤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作为基数的。
2. 停工留薪期通常不超过12个月。要是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以适当延长,不过延长时间不能超过12个月。
3.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原来的待遇就停发,要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停工留薪期满后还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由所在单位负责。
4. 若用人单位没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那全部工伤待遇就得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不支付的话,工伤保险基金要先行支付。从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待遇,用人单位得偿还。若用人单位不偿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