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合同到期且第二次不续签时,赔偿事宜通常如下:
首先,员工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应当向其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工作年限不满一年但超过六个月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然而,具体的赔偿数额还可能会因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公司的规章制度以及当地的法律法规等因素而有所差异。例如,某些行业或公司可能有自己的特殊规定,或者当地法律法规对某些情况下的赔偿标准有额外的要求。
此外,如果是公司在合同到期后拒绝续签且存在违法情形,如未提前通知员工、未按照规定支付经济补偿等,员工还可以主张额外的赔偿或权益。
总之,合同到期第二次不续签的赔偿问题较为复杂,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员工在面对这种情况时,最好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师,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