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当我们签了劳动合同之后,如果不想继续干了,可不能说走就走。这时候得提前通知用人单位,一般得提前30天,并且要用书面形式通知他们(要是在试用期内,就提前3天通知就行)。要是没提前通知就这么直接离职了,给用人单位带来了损失,那劳动者就得承担赔偿的责任。不过,要是用人单位出现了一些法定的情形,比如没及时足额给我们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没有依法为我们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是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就不需要提前通知。所以,签了劳动合同之后不想做了,我们得好好判断一下具体的情况,到底能不能直接走。要是擅自离职了,那很可能会面临一些法律上的风险,到时候可就麻烦。我们要清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按照规定来处理离职的事情,这样才能避免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