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日常的上下班过程中,有这样一个关于工伤认定的规定。如果我们在上下班的途中遭遇了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是遇到了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方面的事故而受到了伤害,那么这种情况就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然而,仅仅是单纯地在上下班路上摔倒,一般是不能算作工伤的。只有当是因为机动车事故而导致摔倒等特定情形,并且本人对该起事故不承担主要责任时,才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比如说,在马路上行走时,突然被一辆违规行驶的机动车撞到而摔倒,这种情况下,由于是机动车的过错导致了摔倒,且本人对事故不负主要责任,就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
但如果只是在普通的路面上不小心摔倒了,没有任何机动车等交通因素的参与,通常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所以,到底是否能认定为工伤,必须要依据具体的事故情况以及责任认定来进行确定。这就需要我们在遇到相关情况时,能够准确地判断和提供相关的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