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夫妻双方对离婚相关事宜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都协商一致,且都愿意经历离婚冷静期,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提前准备好相关证件和离婚协议书等材料,按规定在申请离婚登记和冷静期届满后再次申请,争取最快拿到离婚证。
(二)要是双方无法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或者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诉讼离婚是途径。若希望缩短诉讼时间,要尽可能收集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有力证据。同时提前了解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适用的情况,结合自身案件特点做好相应准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