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雇主雇人做工,雇工不小心摔伤时,一般而言雇主需承担赔偿责任。因为在雇佣关系中,基于雇主责任原则,雇主有保护雇工在从事雇佣活动时人身安全的义务。比如雇主雇佣工人装修房屋,工人在正常施工过程中因脚手架突然不稳而摔伤,这种情况下雇主通常要承担赔偿责任。
(二)若雇工自身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像违反操作规程或者不听从雇主合理的安全指示等情况,雇主的赔偿责任可能会减轻。例如,雇主明确告知雇工在操作机器时要遵循特定流程并佩戴防护装备,雇工却故意不按流程操作且不戴防护装备,结果导致摔伤,此时雇主的赔偿责任会相应减轻。
(三)要是雇工摔伤是第三人的行为导致的,雇工有两种选择。一是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比如是另一个施工队在附近施工时违规操作,破坏了现场安全环境导致雇工摔伤,雇工可以要求该施工队承担责任;二是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