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对初次工伤认定结果不服,想重新认定,首先要明确申请行政复议的途径。在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设立的同级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这里的规定期限要严格把握,一般不能逾期,否则可能丧失复议的权利。
(二)也可以选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提起诉讼时,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比如初次工伤认定的决定书、能证明自身主张的各种证据等,按照法院的要求和程序进行诉讼。
(三)无论是申请行政复议还是提起行政诉讼,重新认定时证据的收集和补充至关重要。比如收集能证明工伤事实发生过程的证人证言,要找到了解事故真实情况、愿意作证且证言具有可信度的证人;补充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且事故发生在工作期间的相关材料,像劳动合同、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的证明等,这些材料越充分、越有利,重新认定成功的概率就越高。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