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工作不满一年发生工伤的职工,计算本人工资时,应以实际工作月数的平均工资为准。具体操作是,将实际工作月数内每月的工资相加,然后除以实际工作月数。这里所说的每月工资包含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各种货币性收入。例如,职工工作了8个月,就把这8个月的所有工资收入相加,再除以8 ,得到的就是平均月工资。
(二)要是职工的月工资难以确定,比如某些月份工资计算复杂,或者存在数据缺失等情况,此时应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来计算本人工资。这个计算得出的工资将作为工伤赔偿相关费用,像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费用计算的依据。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