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乙方应自觉服从甲方的调配,前往甲方合作船东所属或管理的船舶服务。派出前,双方
须签署《船员协议书》。协议书的具体条款应建立在甲方与船东签订的协议书基础之上,是双方遵循
行业惯例、履行劳动合同的必要且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二)、乙方在每次上船时有权利也有义务全面了解所派船东的管理制度,明确所担任职务的岗
位职责,并圆满的完成船上工作任务。
(三)、乙方每次上船的合约期限应以甲方和船东约定的为准,一般不超过12个月,合约届满时,
由船东安排于合适港口离船休假,乙方的在船工资、培训津贴等按双方签订的协议执行。乙方圆满完
成一个外派合约,甲方按照《船员条例》的规定,每工作2个月给予5天年休假。年休假结束后,按
甲方规定,视情况可再给予2个月的休假期。如果实际在船时间超出12个月,超出部分按比例计算
休假期限。根据甲方与船东或船员的协议,由船东支付休假工资或在船工资包含休假金的,则按照船
东的规定或协议执行,甲方将不再另行支付其他工资。休假期结束后,如甲方仍未安排乙方上船,则
甲方按厦门市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乙方待派工资(但因乙方个人原因无法上船者
除外)。根据甲方与船东或船员的协议,由船东支付待派工资的,则按照船东的规定或协议执行,甲方
将不再另行支付其他工资。
(四)、乙方离船休假后,必须在1周内向甲方报到,家住福建省的,须到甲方报到;家住福建
省以外的,可以电话形式向甲方报到,海运企业与船员解除合同该付多少补偿?但应书面明确有效联络地点和方式。乙方在休假期间,有义务
参加甲方安排的各类培训、考试。否则,甲方有权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