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认定方面:
一旦确定属于工伤情形,就要及时进行工伤认定。通常情况下,所在单位需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是单位没有按照规定去申请,你本人或者你的近亲属可以在1年内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
(二)劳动能力鉴定及赔偿方面:
经过认定确定为工伤之后,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此来明确伤残等级。赔偿数额是根据伤残等级来确定的。常见的赔偿项目有这些:
1. 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支付。
2. 停工留薪期工资:原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
3. 伤残津贴: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其中一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另一部分由单位支付。
(三)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情况:
如果单位没有为你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原本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那部分费用,就需要由单位来承担。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