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即停车做防护:马上停车,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在车后合适位置放置警示标志,防止后续车辆再发生碰撞。
(二)及时通知相关方:迅速报警并向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把事故情况讲清楚。
(三)交换信息等处理:和前车车主好好交流,交换驾驶证、行驶证信息,一起等待交警和保险查勘员。等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
(四)配合查勘与理赔:配合查勘员工作,如实讲述事故。查勘定损后送修,凭维修发票等材料申请理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