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支付,标准就是7个月的本人工资。
2.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数额由东莞市人民政府定,一般是用人单位来支付。
3. 医疗费:按实际花销报销,像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等都包含在内。
4. 停工留薪期工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给。停工留薪期通常不超12个月。要是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以适当延长,不过延长不能超过12个月。
5. 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内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需要护理,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且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付生活护理费。
要注意哦,具体赔偿金额得根据本人工资等实际情况算。要是用人单位没依法缴纳工伤保险,相关费用就得用人单位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