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九级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相关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江苏九级工伤职工可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具体标准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这里的“本人工资”有明确界定:
1.它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比如,职工在受伤前12个月每月缴费工资较为稳定,那这12个月工资总和除以12就是本人工资。
2.若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则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比如统筹地区平均工资5000元,本人工资超过15000元,就按15000元算。
3.若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例如统筹地区平均工资6000元,本人工资低于3600元,就按3600元算。
举例说明,某职工月缴费工资为5000元,所在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为6000元,其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就是5000×9=4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