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工伤赔付标准是这样的:
1. 医疗费:按实际花销报销,得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以及住院服务标准。
2.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工伤人员住院时所在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来发。
3. 停工留薪期工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12个月,要是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适当延长,但最多延长12个月。
4. 护理费: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护理标准按当地同等级别护理报酬标准的70%支付。
5.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定,一级伤残是27个月本人工资,二级伤残是25个月本人工资,依次类推。
6. 伤残津贴:一至四级伤残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90%,二级伤残为85%,依次类推。
7.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离职年龄等确定金额。
不同情况工伤赔付标准可能不同,具体按当地法规和政策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