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先明确工资差额,仔细核对正常应发工资和实际发放工资,算出二者差值。这是赔偿计算的基础。
(二)关注是否存在恶意拖欠情况。若劳动仲裁认定用人单位恶意拖欠,依据规定,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用人单位要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三)留意权益受损额外损失。若因工资差额致使劳动者权益受损,有充分证据证明关联性时,可在仲裁中主张赔偿。同时,务必保留好工资条、考勤记录、银行流水等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