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夫妻决定协议离婚,要提前知晓冷静期规定,做好充分心理准备。在申请离婚登记前,认真考虑是否真的要结束婚姻关系。
(二)签订书面离婚协议时,务必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重要问题协商清楚并明确写进协议,避免后续产生纠纷。
(三)冷静期内,双方要谨慎思考,若一方反悔,按规定及时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要记得共同去申请发给离婚证。
(四)若不想经历冷静期,且符合条件的,可选择诉讼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