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关于健身房兼职教练签合同的内容如下:“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2、鉴于您是兼职教练,且未签署劳动合同,则您与健身房之间属于劳务关系。
3、根据《合同法》规定,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4、由于你跟排课的老师有过口角,月初你正准备去上课的当天,解除你的所有课程,让你不但失去了整个月的课程,在这个月还无法接入其他课程,对方已经构成违约,所以你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5、因为没有签订合同,你方还需要通过录音证明你们双方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