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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一朋友跟我说他的劳动合同现在出现了问题,那么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仲裁时效有期限吗?

帮助10人 5.8k浏览 #劳动纠纷 匿名 2018-03-08 牡丹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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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2条
  • 牡丹江谈判法务
    牡丹江谈判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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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同条第四款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之前的做法,以劳动关系终止之日开始超算时效,是把双倍工资的性质认定为劳动报酬。现在的做法不视双倍工资为劳动报酬,而是对用人单位的一种惩罚。这种规定也不无道理,因为《劳动合同法》双倍工资的描述规定在第八十二条,这一条所属的章节为第七章法律责任,这一章更多的是对用人单位的责任要求,属于处罚性规定。从这个逻辑关系上来看,把双倍工资界定为惩罚性的赔偿,而不是劳动报酬,也有一定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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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2018-03-08
  • 案件洞察法律助手
    案件洞察法律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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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你要的赔偿金是在12年7月到9月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后款: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其次,关于仲裁时效起算,就各地的实践来看,有很大不同。
    一种是严格按时时效制度,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时起算,就是12年7月,开始一年。
    一种是侵权行为相关理论,侵权行为结束时,就是在你12年9月你补签合同开始一年。
    一种是劳动关系终止时算,你离职之时开始一年,13年9月。
    所以你还是要去当地仲裁委员会或者法院或者劳动保障部门问下,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仲裁时效起算比较乱,各地不尽相同。
    全文
    7 2018-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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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仲裁时效如何计算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仲裁时效是从用人单位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结束之次日开始计算一年,如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已经满一年,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时效从一年届满之次日计算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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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仲裁时效多长时间?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要求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1w浏览2024-10-20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仲裁时效应该如何计算
[律师回复] 一、实务做法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的时效起算点,在实务中有一定的争议。有人说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算,有人说从未签合同满一年时起算。两种说法,在实务中都有采纳。11月8日江苏省高院、省劳动仲裁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
(二)》,对双倍工资的时效起算点作出了明确规定。
第一条规定: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主张用人单位每月支付二倍工资的争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及人民应依法受理。对二倍工资中属于用人单位法定赔偿金的部分,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时效适用《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即从用人单位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结束之次日开始计算一年;如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已经满一年,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时效从一年届满之次日计算一年。按此规定,在11月8日之前实务中按第一种说法,即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算;之后按第二种说法,即从未签合同满一年时起算。两种说法,涉及到双倍工资性质的认识。
二、双倍工资的性质
《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同条
第四款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之前的做法,以劳动关系终止之日开始超算时效,是把双倍工资的性质认定为劳动报酬。现在的做法不视双倍工资为劳动报酬,而是对用人单位的一种惩罚。这种规定也不无道理,因为《劳动合同法》双倍工资的描述规定在
第八十二条,这一条所属的章节为
第七章法律责任,这一章更多的是对用人单位的责任要求,属于处罚性规定。从这个逻辑关系上来看,把双倍工资界定为惩罚性的赔偿,而不是劳动报酬,也有一定的道理。
三、风险提示
对于劳动者而言,如果用人单位未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一年期满时,从一年期满这个时间点开始计算一年的时效,如果超过这个时间再主张双倍工资,那就不会得到支得支持了。比如,劳动者是1月1日入职,用人单位应当在1月31日之前与劳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一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到21月31日满一年,从次日起即1月1日起计算一年的时效,那么劳动者最迟在12月31日前要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过了这个时间就超过仲裁时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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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书面合同仲裁时效
10w+浏览2024-11-28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要求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是多久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要求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是多久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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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要求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是多长时间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要求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1w浏览2024-10-02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仲裁时效应该如何计算
[律师回复] 一、实务做法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的时效起算点,在实务中有一定的争议。有人说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算,有人说从未签合同满一年时起算。两种说法,在实务中都有采纳。11月8日江苏省高院、省劳动仲裁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
(二)》,对双倍工资的时效起算点作出了明确规定。
第一条规定: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主张用人单位每月支付二倍工资的争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及人民应依法受理。对二倍工资中属于用人单位法定赔偿金的部分,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时效适用《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即从用人单位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结束之次日开始计算一年;如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已经满一年,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时效从一年届满之次日计算一年。按此规定,在11月8日之前实务中按第一种说法,即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算;之后按第二种说法,即从未签合同满一年时起算。两种说法,涉及到双倍工资性质的认识。
二、双倍工资的性质
《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同条
第四款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之前的做法,以劳动关系终止之日开始超算时效,是把双倍工资的性质认定为劳动报酬。现在的做法不视双倍工资为劳动报酬,而是对用人单位的一种惩罚。这种规定也不无道理,因为《劳动合同法》双倍工资的描述规定在
第八十二条,这一条所属的章节为
第七章法律责任,这一章更多的是对用人单位的责任要求,属于处罚性规定。从这个逻辑关系上来看,把双倍工资界定为惩罚性的赔偿,而不是劳动报酬,也有一定的道理。
三、风险提示
对于劳动者而言,如果用人单位未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一年期满时,从一年期满这个时间点开始计算一年的时效,如果超过这个时间再主张双倍工资,那就不会得到支得支持了。比如,劳动者是1月1日入职,用人单位应当在1月31日之前与劳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一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到21月31日满一年,从次日起即1月1日起计算一年的时效,那么劳动者最迟在12月31日前要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过了这个时间就超过仲裁时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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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仲裁时效
10w+浏览2024-11-02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要求双倍工资的仲裁期限是多久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要求双倍工资的仲裁期限是多久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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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仲裁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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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要求双倍工资的仲裁期限是多长时间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要求双倍工资的仲裁期限是多长时间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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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双倍工资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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