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完结且无需继续取保候审
办案机关要及时作出解除决定,通知执行机关,执行机关再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和有关单位。被取保候审人遵守规定的,可退还保证金。建议被取保候审人留意执行机关通知,及时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二)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
此时应撤销案件,已逮捕的立即释放。当事人可要求办案机关提供撤销案件的相关证明文件,维护自身权益。
(三)仍需继续诉讼程序
司法机关可能变更强制措施,如转为逮捕。被取保候审人应配合司法机关工作,按要求到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