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员工入职未满一月未签合同正常离职,因处于法律规定的一个月缓冲期,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赔偿,员工可正常办理离职手续结算工资。
(二)若用人单位有侵害劳动者权益的情况,如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劳动者因此离职可要求经济补偿。员工要收集好相关证据,如考勤记录、工资条等,和单位协商补偿,补偿为半个月工资。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