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劳动者而言,当遇到企业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况,应先与企业协商,要求其支付足额工资报酬。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企业限期支付。若企业逾期仍不支付,劳动者可要求企业按应付金额 50%以上 100%以下标准加付赔偿金。
(二)当企业支付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时,劳动者可要求企业补足差额。若企业逾期不支付,同样可要求按应付金额 50%以上 100%以下标准加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