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单位缴纳情况。明确单位是否为自己缴纳了工伤保险,这是后续申请待遇的基础。
(二)已缴纳工伤保险的处理。若单位已缴纳,准备好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医疗费用票据等材料,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三)未缴纳工伤保险的处理。若单位未缴纳,相关待遇由单位承担。若单位拒绝支付,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赔偿。
(四)后续工作选择。获得赔偿后,可选择继续在单位工作履行劳动合同,也可选择解除劳动合同,解除时还能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