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未领取退休金的农民工,若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且在工作中受伤,及时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等,以及受伤相关证据如医院诊断证明等,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当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转包业务,农民工因工伤亡,可要求该承包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若其不承担,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维权。
(三)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后务工受伤,不能认定工伤时,收集自身和单位在事故中的过错证据,与单位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单位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