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正常离职:劳动者想不干了,在正式工作时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单位就能合法解除合同。
(二)擅自离职风险:不按法定程序,自行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合同,若给单位造成招聘费用、商业秘密泄露等损失,要承担赔偿责任。
(三)单位过错离职:当单位未及时足额付酬、未依法缴纳社保等有过错时,劳动者可立即解约,不用提前通知,还能要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形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