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单位在员工工作交接完后不发工资,员工可先协商,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还能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单位在员工完成工作交接后不发工资,明显违反了这一法定义务。员工与单位协商,是基于法律赋予劳动者获得报酬的权利,要求单位履行支付工资的义务。劳动监察部门有职责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当员工投诉后,其可责令单位限期支付。申请劳动仲裁时,员工准备的劳动合同、工作交接证明、考勤记录等证据,能证明双方的劳动关系及员工的工作情况,以此要求单位支付工资及可能的经济补偿。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员工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能通过司法途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在工资支付方面遇到类似问题,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