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未评上伤残等级,劳动者可关注自身应获赔偿。治疗工伤的医疗与康复费用,要留意是否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药品及住院服务标准,符合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按规定向工伤保险基金申领。
(三)停工留薪期内,劳动者应确保单位按月支付原工资福利待遇,若生活不能自理需护理,要求单位负责。
(四)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承担上述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第三十九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