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若单位未申请,工伤职工、近亲属或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直接申请。
(二)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认定工伤后,通过该鉴定确定伤残等级,作为赔偿依据。
(三)明确赔偿项目与标准:依据鉴定结果确定赔偿内容,常见有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符合条件的医疗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不变,构成伤残还有其他补助金。
(四)协商与维权:先和单位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走劳动仲裁、诉讼等途径。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