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是否为雇佣关系,可看双方是否存在控制、支配和从属关系,比如一方指定工作场所、提供劳动工具、限定工作时间以及定期给付报酬等情况。若存在,倾向于认定为雇佣关系。
(二)若双方符合劳动关系特征,像主体适格,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劳动管理,从事有报酬且属于单位业务组成部分的劳动,此时应认定为劳动关系而非雇佣关系。
(三)实际判断需结合具体情况并依据相关证据来判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这表明劳务提供与报酬支付等协议可能通过多种形式达成,为判断雇佣关系提供了一定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