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成工伤认定
若单位未在规定时间申请,职工或其近亲属要自行申请,因为这是获取工伤待遇的必要前提。
(二)与公司协商
明确告知公司有支付医药费等工伤待遇的义务,同时注意保留协商记录。
(三)投诉与仲裁诉讼
协商无果,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责令公司改正。也可收集劳动合同、医疗费用票据、工伤认定决定书等证据,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