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私立幼儿园工作,劳动合同要求提前三个月辞工,该劳动合同隶属违法做法,劳动者能够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给劳动者导致损害的,应当承受赔偿职责。 用人单位无犯错,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解决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两方商定,解决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限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置,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诉讼讼。
第八十条 用人单位直接牵涉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规则违背法律、法规限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给劳动者导致损害的,应当承受赔偿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