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者正常离职时,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提前3日通知,确保离职程序合法。
(二)若未提前通知离职,要评估可能给单位造成的损失,包括招收录用费用、培训费用(有约定按约定)、直接经济损失等,避免因违法解除合同承担赔偿责任。
(三)当用人单位存在以暴力、威胁强迫劳动,或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报酬等违法情形,劳动者可即时离职且无需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