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交通事故纠纷,应按以下步骤进行:
1.确定管辖法院:交通事故可由侵权行为地(事故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由于宣武区已合并为西城区,所以应向西城区法院起诉。
2.收集证据:收集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票据、误工证明、交通费票据等,这些证据能证明事故经过、责任划分和损失情况。
3.撰写起诉状:起诉状需包含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以及事实与理由。
4.立案与审理:将起诉状和证据材料提交法院立案,缴纳诉讼费用后等待开庭。审理时遵循法庭程序,进行举证、质证、辩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建议在处理过程中仔细审查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起诉状内容要准确清晰。若对法律程序不熟悉,可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