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人组织不具备法人资格,却能依法以自身名义开展民事活动。当非法人组织财产无法清偿债务时,出资人或设立人要承担无限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像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要用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合伙企业里,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表明非法人组织对外承担责任时,最终责任承担主体不是组织本身,而是背后的出资人、设立人等,与法人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同。法人组织有独立财产,能以自己全部财产对外承担责任,而非法人组织没有独立财产权,不能独立承担责任。所以在涉及债务等问题时,非法人组织的出资人或设立人需对债务负责到底,不像法人组织那样以自身财产为限承担责任。比如法人组织破产清算时,以其所有财产偿债,债务清偿完毕就无需出资人额外承担;但非法人组织若财产不够偿债,出资人或设立人就要用个人财产继续偿还。